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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杭州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0 浏览次数:




市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事业单位运行管理,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浙江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管理办法(试行)》(浙编办发201935号) 等规定,现就开展2025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登记局”)登记管辖的事业单位列入抽查范围。同时,依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按3%左右的比例随机抽取确定抽查对象具体名单抽取后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围绕制度健全、材料齐全、程序到位、管理规范,重点检查法人登记规定执行情况、年度报告公示情况、日常履职、举办企业、对外宣传以及接受举办单位监督指导等内容。主要包括:

1.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法人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是否按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名称使用标识标牌、印章印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是否齐全有效,正本是否按规定要求置于单位住所醒目位置,是否存在法定代表人违规兼职情况等。

2.检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情况。是否按规定、按时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报告要件是否齐全,报告公示信息是否真实、有效等。

3.检查事业单位职责业务情况。落实事业单位“三定”或机构编制规定中“主要职责”履行情况,党组织作用和公益属性发挥情况,章程是否按规定修订和执行,信访举报、转办交办等问题及处置、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是否规范、举办单位日常监督指导情况等。重点核查近年来新设机构编制要素调整以及登记设立事业单位。

4.检查事业单位举办企业及对外宣传情况有无投资或举办企业,企业是否与其主责主业直接相关,是否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是否规范对外宣传,有无存在对单位名称、规格、性质等进行不实或夸大宣传。

三、查时间、方式及程序

抽查时间为202511月。检查采用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实地核查按照自查自评、实地检查、结果反馈的程序进行。

1.自查自评。抽取3%的事业单位发放检查通知书。被检查的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填报自查情况表、自查报告等相关材料(附件1,经举办单位审查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市登记局。

2.实地查。视情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参与,主要通过听取工作介绍、查看办公场、审阅台账资料、访谈有关人员等方式,全面了解单位运行情况。另请举办单位派员参加

3.结果反馈。核查结束后,填写《实地核查记录》(附件2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四、查结果运用

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举办单位和相关部门,并通过杭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对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事业单位,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综合运用约谈、书面警告、通报、暂扣证书、撤销注销等手段予以处理检查情况纳入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档案、信用档案,并与举办单位机构编制事项挂钩。

五、相关要求

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是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方式。各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整改;各举办单位(主管部门)要落实“谁举办、谁监督”原则,履行监管主体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


 

 

中共杭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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