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杭州市房屋安全和更新事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蔡阳军 |
住所 | 杭州市上城区开元路40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38.21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484.55 | 期末数(万元) | 135.61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房屋使用安全和更新改善政策研究及实施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房屋安全调查和档案建设管理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技术指导协助开展城乡危房治理改造、既有房屋功能提升与综合改造的统筹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对区、县(市)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100470108470L | 举办单位 |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中心在住保房管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严格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秉承以人为本的原则,推进事业单位运行的依法管理。围绕机构编制和法人登记、党的建设等章程要素,严格按照总则、权利义务、党组织建设、行政管理、履职管理、资产管理和使用、人事管理、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方法等内容,根据职责定位和六大业务范围,落实章程执行、推进科学部署,不断提升中心工作开展的规范化、有序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履职尽责。以“六承担一协助”为纲领,瞄准重点明定位,明晰权利义务,理清工作边界,确保应履尽履、协同高效,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能。(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1、根据机构编制批复文件工作职责开展情况:①承担全市房屋使用安全和更新改善的政策研究及实施有关工作。推进《杭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代局制定印发《条例》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起草、完善《条例》草案。经市司法局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条例》已于2024年12月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②承担全市房屋安全调查、房屋使用安全档案的建设管理工作。推进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按计划完成重点房屋巡查体检、老旧自建房安全性评估、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等工作;超额完成农房常态化网格巡查46.7万处。防汛、防台期间重点摸排临山、临水、临路等房屋,督促属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限时整改措施;针对金钗袋巷文保单位墙体坍塌情况,会同相关部门紧急排查类似老旧房屋,并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完成自然灾害普查灾普数据更新和市级质检工作,累计录入6.2万处。③承担全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征集确认房屋安全排查鉴定应急响应队伍33支,房屋安全鉴定实操类专家110人,为台风、汛期等突发状况做好应急准。组织开展全市43家房屋安全鉴定备案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督促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依法依规从业。④承担全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技术指导工作。配合局安全处做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开展房屋装修“一码管理”相关业务系统建设,做好对外发布和人员培训,推动房屋装修“一码管理”全面铺开,并配合局安全处督促、指导各区、县(市)加快做好“装修码”领码、巡查等工作。⑤协助开展全市城乡危房治理改造、既有房屋功能提升与综合改造的统筹实施工作。严控增量,年内新增危房拆、修销号达90%;攻坚存量,存量腾空危房大幅销号,余杭区、滨江区实现全域清零。按照全市城市更新行动要求完成城镇危房治理年度任务;开展督查检查、重点提示、叫应测试、跟踪整改,提升危房管控质量、强化危房管治责任人机制,守牢安全底线。探索房屋安全管理新机制,启动实施重点房屋巡查体检,在余杭区试点开展既有房屋安全保险。中心获城乡风貌、城市更新两项市级集体嘉奖。⑥承担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加强加装电梯与老旧小区改造、未来小区创建等项目结合,重点推进成片、整小区加装电梯。持续充分发挥加梯帮帮团、宣讲团作用,深化加梯听证制度,不断强化加梯意愿协调。推出加梯企业信息公开栏目,方便加梯业主查询企业信息、比选产品价格。出台2024—2027新一轮加梯补助资金政策,进一步强化加梯资金保障。指导各地探索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维保单位、购买电梯综合保险等多元管理模式,促进电梯“顺顺利利加得上、开开心心用得好、平平安安有保障”。2.党的建设情况:⑴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立足房屋安全和更新职能实际,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一是建强战斗堡垒。深入推进高质量党建系统工程,认真落实党组织星级评定、党员“先锋指数”测评,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提升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二是筑牢红色根脉。开展好具有房管特色的“助万企、帮万户”“三为”服务、“结对帮扶”、“先锋领杭双报到”等党建联建活动,深化“民呼我为”实践。中心《民呼我为全力做实做优加装电梯“关键小事”》荣获杭州市机关“双建争先服务‘两仗’”优秀实践案例。三是实施岗位争先。深入实施“勇攀高峰·实干争先”岗位建功先锋行动,针对梅雨季严峻的防汛形势,中心8名党员干部冲锋在前、担当作为,积极开展房屋安全应急巡查和加梯工地安全生产现场指导,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心党支部获评局系统2023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⑵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四级四岗”责任清单落实,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汇报会,签订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持续深化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二是持续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持续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快递送礼”等隐形变异现象自查自纠工作。形成中心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排查清单,认真落实整改,确保为基层减负工作落到实处。优化机关作风,突出勤廉导向,严明工作纪律。三是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明纪律要求,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修改完善岗位廉政风险目录及防控制度清单,再次核查确定并形成“三张清单”。中心《弘扬清廉之风永葆政治本色》入选市直机关《红雁清风润初心》案例选编。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选拔任用3名正科级领导干部;选派1名业务骨干到住建部帮助工作,继续选派1名业务骨干领办局重点任务、参与市房地产风险防控专班工作,选派1名中层党员干部和1名业务骨干至局住保房管发布挂职锻炼。坚持把年轻干部放到重点岗位、中心工作中进行压担锻炼,选拔任用1名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主持科室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对老党员等群体的关爱帮扶,深入开展“两优一先”、党建“双强双优”等典型选树,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⑷抓牢宣传意识形态。落实单位一把手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并进行专题研究。强化对外宣传队伍建设和管理,推进青年干部理论武装工作走深走实,中心23名党员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线上培训班并通过考试;组织宣传工作培训和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进一步提升应对处置能力。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加强网络信息管理。(三)资源投入情况1.机构编制资源投入情况:经市委编办核定事业编制36名,实际在岗在编30名(2024年度退休3名同志);单位领导职数4名,实际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专职副书记空缺;内设机构6个,内设机构领导职数7名,其中正科长级6名、副科长级1名,实际配备6名正科长,1名副科长空缺。编外聘用人员根据市编办核定8名,实际使用编外聘用人员8名。2.财政和其他资源投入情况:2024年我中心实际收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2.38万元,实际发生事业支出147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3.68万元,项目支出238.70万元。无技术、设备投入情况。(四)取得的社会效益:1.房屋安全和更新领域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完成《杭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起草工作,配合局法规处完成《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等4个文件的后评估工作,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顶层设计更加夯实。2.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督促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依法依规从业,完成杭州市房屋安全排查鉴定33支应急响应队伍就位确认工作,为汛期、台风等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筑起有力后盾。3.危房排查整治进一步深化。顺利完成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全省第三次(2023-2025)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危房治理等房屋安全专项任务。按照全市城市更新行动要求完成城镇危房治理年度任务,切实筑牢房屋安全生命线。4.加装电梯民生实事进一步做优。本年度全市新增完工加装电梯1092台,提前超额完成省、市年度目标任务;历年累计加装电梯6499台,惠及居民超7万户,各项指标位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荣获2024年度杭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项目大赛银奖和首届浙江省新时代文明实践项目大赛优秀奖,杭州市改革创新最佳实践“优秀案例”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第一批改革典型案例。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1.加装电梯方面:各区、县(市)加梯项目进度仍然存在不平衡,部分地区进度相对滞后,同时居民意愿统一问题仍是主要瓶颈。2.城乡危房解危治理方面:全市各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推动解危治理行动,但受制于主体责任落实难、解危费用筹集难,以及历保、文保建筑存在“修旧如旧”、所需费用高、整治周期长等问题,不少危房在实现拆、修销号方面存在困难。 |
四、下一步打算 | 2025年,中心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局决策部署,抢抓机遇,脚踏实地、务实求效,守正创新、担当作为,落实好“四抓四促”,以实际行动持续增进住房领域民生福祉。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01月24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领。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