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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执法监督指导中心(杭州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杭州市动物防疫检疫中心)

发布日期:2025-04-10访问次数:


单位名称杭州市农业执法监督指导中心(杭州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杭州市动物防疫检疫中心)法定代表人陈晓明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杭海路768号
开办资金(万元)618.54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815.4期末数(万元)636.6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农业执法监督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农业相关综合检查、农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转交办组织开展重大和跨区域违法案件线索核查承担区县(市)农业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受局机关委托承担上城区、拱墅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钱塘江等水域禁渔管理承担渔业渔政监管和畜牧业、饲料兽药行业、畜禽屠宰行业等政策规划实施以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卫生监督、饲料与兽药监督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1004701121700举办单位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在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1.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根据杭编〔2024〕137号文件精神,原市农业行政执法队承担的除行政执法职能以外的其他职能划入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更名为杭州市农业执法监督指导中心,挂杭州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杭州市动物防疫检疫中心牌子。新中心因机构改革原因章程还未重新修改。原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原农业行政执法队都严格落实章程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有序推进、实施良好,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打下扎实基础。2.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哪些具体的业务活动(1)我单位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批复文件工作职责开展各项工作。承担畜牧业、饲料兽药行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农机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实施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畜牧农机行业统计相关工作:协助落实生猪生产目标任务,制定年度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饲料兽药等畜牧投入品监测方案,扎实开展农机行业年报统计,积极承担畜牧生产、防疫、检疫、投入品监管行业统计。按照全市年度畜牧兽医工作要点开展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动物卫生监督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饲料、兽药、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监督管理及畜禽养殖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严格落实主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扎实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创建。贯彻落实部、省、市有关检疫监管相关规定要求,做好各项检疫监管辅助工作,严把动物产品调运关。极推进“双城记”杭州宁波动物检疫互联互通,落实动物检疫无纸化出证,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积极协调淘汰落后产能,完成3家小型生猪屠宰点平稳关停,稳步推进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GMP)实施,扎实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两化)试点创建工作。协助开展畜牧兽医队伍建设和畜牧产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顺利完成202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浙江考区杭州考点工作任务,共设5个考点,3794名考生参加考试,省厅特发感谢信以表肯定。开展对区县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基层动物防疫员的防疫技能培训,邀请相关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协助开展农机化发展和农机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和“三基地”创建认定,不断提升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常态化开展农机质量监管、农机送服务下乡、农机实用人才培养等工作。贯彻执行农业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2024年以来,原市农业行政执法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聚焦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党建引领,突出农业执法主业,下大力推进“绿剑”护农专项执法行动,农业执法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杭州“三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执法保障。组织开展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种畜禽)、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和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渔业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农业行政执法稽查工作:在全市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共查办各类案件175件,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检160批次。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阿里平台农资“净网”行动。参加全省组织“绿剑”执法交叉检查比武,赴丽水市检查50余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现问题线索83个,抽检农业投入品样品5个,高标准完成全省交叉检查比武任务。积极推进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加强长三角、省厅、市级已下发的三张轻微不罚清单在执法实践中的“应办尽办”,共办理首次违法不予处罚案件82件。牵头起草《杭州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二批)》。持续开展“五大服务”,共出动人员650人次,服务企业590家次,处置信访投诉举报170件,指导18家企业信用修复,助力企业经营发展。负责市本级及上城区、拱墅区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复杂案件和跨区、县(市)案件;组织全市性农业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全市全年共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3157件(其中普通程序2730件),罚没款488万元,移送公安案件72件,办理不予处罚案件100件。负责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合协作机制”:组织开展“农业行政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工作”: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西湖龙井茶品牌保护联合检查、联合办案,4月份成功对一起西湖龙井茶制假售假案嫌疑人实施了联合抓捕,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2名,捣毁制假窝点17处、仓储窝点21处,现场查扣假冒“西湖龙井”6000斤、各类假冒包装包材8万余件、制假设备40余台,涉案价值1.35亿元,坚决打击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西湖龙井茶的违法行为。与市交通运输局内河港航执法大队、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水上派出所、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等联合开展“三大水系”禁渔执法,5次联合打击钱塘江鳗鲡苗非法捕捞,查获非法捕捞人员45人、涉案鳗鲡苗1200余尾,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5人。(2)党的建设。始终将思想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最新理论成果,落实“第一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确保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围绕“村美民富产业旺,改革强基勇攀登”主线,持续锤炼党建品牌建设,通过在畜牧产业、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农机“双强”、农业执法工作中岗位建功,全年先后派出9名党员干部挂职锻炼,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学习力、组织力、凝聚力和创新力。深化“党建+执法”工作机制,引导党员干部以“勇攀高峰、勇立潮头”的姿态投身“三农”工作。选派优秀青年干部组建“杭农”青年研习社小队,参加局组织的读书分享、理论宣讲和基层服务等活动,推荐1名年轻业务骨干参加全国农业执法技能比武获得优胜奖。3.资源投入情况(1)机构编制资源投入情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在编人员为94名,编外用工人数22任;(2)财政和其他资源投入情况:2024年,原畜牧农机发展中心预算总指标2041.76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部门预算下达8个专项,项目经费预算总计391万元。其中预算中下达6个专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14.70万元。省补资金项目2个,涉及预算资金76.30万元。2024年新增资产9件,原值11.15万元。我中心于2024年11月份报废资产18件原值为25.55万元,全部为到期资产集中收缴上报至财政局。中心未产生处置收益。原农业行政执法队财政资金投入为3203.66万元。4.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助力畜牧农机产业提质增效。做好地方畜禽品种推广,4个品牌蜂蜜入围省“十大好蜂蜜”、2家企业猪肉产品荣获2024年“浙江好猪肉”、6家湖羊养殖企业参加全省“浙江湖羊好羊肉”评选。全市畜牧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杭州市萧山区获农业农村部畜牧统计监测数据核查组高度肯定。开展全省水稻机插环节作业补助试点县创建,着力做好水稻机械化栽植技术推广,全市全年合计集中育秧点134个,完成水稻机插面积51.93万亩,水稻机插率和机插面积增速均居全省第一。中心被杭州市人民政府评为杭州市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推进工作成绩突出集体、集中财力办大事统筹机制改革成绩突出单位。(二)严守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底线。践行“人病兽防、关口前移”,强化信息共享,密切部门合作,与市卫健委联合开展人畜共患病防治宣传月活动,2024年全市累计成功创建国家级无疫小区4家、国家级净化场2家,居全省首位。严格落实实验室备案制度,组织开展全市38家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及时防范化解风险。开展“强基固本提质增效”检疫专项行动,开展协检员业务培训及警示教育,提高全市动物检疫出证规范性。持续推进“两化”扩面行动,完成118家创建验收。全市全年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未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畜禽疫病保持控制状态。(三)打造示范引领先行样板。推进湖羊畜禽产业集聚区项目和蛋鸡国家产业集群项目打造,全年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项目9个,认定种业成果奖励项目1个,拨付种业奖补资金302万元。不断放大“亚运效应”,成功举办第二届杭州(桐庐)国际马术公开赛,开展马匹专业集训、境外马匹交易等活动,成功举办首个文旅项目“阿哈尔捷金牧场”正式对外试运营。持续做好农业“双强”项目建设指导,2024年完成29个项目入库,上报典型案例22家,项目总投资超2亿元。开展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全年新建农事服务中心15家(其中五星级省级现代农事服务中心2家),辐射周边镇街31个,服务面积超12万亩。开展“一县三基地”建设指导,全年新建高质量发展县2家,农机服务中心8家,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15家,农机创新试验基地5家,累计建成农机服务中心数量居全省首位。(四)谋取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全面推进动物疫病“先打后补”强制免疫,落实疫苗补助“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得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专程调研和充分肯定。积极推进“双城记”杭州宁波动物检疫互联互通,落实动物检疫无纸化出证,目前已实现与宁波、绍兴动物检疫电子证明互认互通,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积极协调淘汰落后产能,完成3家小型生猪屠宰点平稳关停,稳步推进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GMP)实施。部署推进秸秆饲料化行动,完成7万吨行动目标。开展农机新机具引进试验,全市引进新机具近八千台(套)。进一步探索低空经济应用场景,2024年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面积达140余万亩;全省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现场会在桐庐召开。(五)专项执法质效明显提升。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相关任务部署要求,3月初以来,我队紧紧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在全市开展了“绿剑”系列执法行动,执法质效显著,共查办各类案件175件(较去年增加44.6%),其中,种植业案件82件(较去年增加102.4%),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43件(较去年增加10%),农业安全生产案件89件(超过市安委会明确的20件任务数),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检160批次。期间,还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阿里平台农资“净网”行动,下架不合规产品4批次。在全省组织“绿剑”执法交叉检查比武中,我市组队赴丽水市共检查了3个区县50余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现问题线索83个,抽检农业投入品样品5个,高标准完成全省交叉检查比武任务。(六)部门联合执法更加紧密。通过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及时会商联合执法行动,联合的力度、举措和成效较往年有新的较大突破。如,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西湖龙井茶品牌保护联合检查、联合办案,2024年4月,成功对一起西湖龙井茶制假售假案嫌疑人实施了联合抓捕,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2名,捣毁制假窝点17处、仓储窝点21处,现场查扣假冒“西湖龙井”6000斤、各类假冒包装包材8万余件、制假设备40余台,涉案价值1.35亿元,坚决打击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西湖龙井茶的违法行为。定期与市交通运输局内河港航执法大队、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水上派出所、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等联合开展“三大水系”禁渔执法,5次联合打击钱塘江鳗鲡苗非法捕捞,查获非法捕捞人员45人、涉案鳗鲡苗1200余尾,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5人。2024年7月,宦金元副市长在我局“三大水系”禁渔工作报告上批示“禁渔工作很重要,农业农村局抓得好”。(七)农业农村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积极推进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加强长三角、省厅、市级已下发的三张轻微不罚清单在执法实践中的“应办尽办”,共办理首次违法不予处罚案件113件,同时,牵头起草《杭州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二批)》,确保每一项宽严相济处罚都有据可依。持续开展“五大服务”(法律咨询、农业安全生产、矛盾纠纷调解、农业投入品“你点我检”、企业信用修复等服务),共出动人员650人次,服务企业590家次,处置信访投诉举报170件,指导18家企业信用修复,持续助力企业经营发展。(八)数智执法水平全维升级。加强数字化执法装备和设施的配套建设,为市本级所有执法人员配备齐全新型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等,在钱塘江、运河主城区沿岸重要区域布建高位、低位数字监控系统,实现禁渔执法非现场巡查和取证。与市公安局联合研发畜禽调运数字化执法预警模型,可对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实时预警、智能分析和信息交互,自试点运行以来共发现动物违规调运、私屠滥宰违法线索240余条,查处案件60余件,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及时响应、及时处置、精准办案的效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监管执法统筹衔接还需进一步完善,新业态新违法问题与日俱增导致监管与执法的难度加大,农业执法工作体系的持续调整造成农业执法工作系统性不强。畜牧农机相关业务工作难度日益加大,如畜牧生产逆周期调控难度较大、农机高质量发展创新动能不足。党建工作形式还需不断创新。
四、下一步打算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有关“三农”工作的重要部署,聚焦农民增收等重点任务,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高效的工作方法,持续推动农业执法监督指导工作有为有位。一是做足“稳”的文章。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准备工作,多措并举抓队伍稳定,做到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确保改革的有序推进。二是做足“拓”的文章。紧盯宠物诊疗、非法捕捞、农村宅基地、“大棚房”监管、职业打假滥诉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问题,不断拓展监管执法的手段,打好相关政策制度的补丁,实现所有“热点”都成为工作的“亮点”。三是做足“合”的文章。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加强与省厅、与区县、与其他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监管执法协调机制,以及局机关各业务处室行政监管工作的统筹衔接机制,探索形成改革后行业监管与执法全面闭合的新机制。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2024年07月22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领。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1.2024年,杭州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杭州市动物防疫检疫中心)获得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评为杭州亚运会、残运会先进集体。2.2024年,杭州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杭州市动物防疫检疫中心)获得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杭州市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推进工作成绩突出集体。3.杭州市农业行政执法队获得2024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全国总决赛组织奖。4.杭州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城区执法一大队获的杭州市现代化生态治理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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