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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5-04-10访问次数:


单位名称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南晓清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126号
开办资金(万元)739.94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1009.78期末数(万元)771.70
宗旨和业务范围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补贴、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归集、提取、使用、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和保值增值依法查处涉及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分中心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100765471314F举办单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杭州公积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和杭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在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下,公积金业务指标承压增长,缴存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制度支持作用进一步发挥,资金运行效益持续提升,全市公积金事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一)2024年,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调整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及其职责的批复》(杭编办〔2024〕57号),中心内设机构及其职责进行了调整,并启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章程》修订工作。(二)2024年,中心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1.围绕“三定”规定开展工作职责1: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政策和管理办法,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根据住建部和省、市相关工作通知要求,5月出台放宽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新政策;10月发布实施“提高贷款额度、统一首付款比例、调整首套房认定、放宽贷款期限、优化可贷住宅类别和贷款额度上浮”一揽子政策,切实降低缴存职工的贷款负担,进一步发挥信贷支持作用。结合“春雨计划”实施,降低新市民、青年人居住成本,实施新市民、青年人全额提取每月公积金支付房租,提高租赁提取限额标准至2000元/月,全年无房租赁提取额达129.36亿元,同比增长58.56%,其中新市民、青年人占35.81%。落实省市“保交房”部署要求,督导委贷银行做好保交房项目配套融资,推动项目交付,全年发放保交房项目个人公积金贷款2.18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增公积金支持保租房试点项目5个,优化押金减免、按月转租等优惠举措。迭代完善租赁提取服务场景应用,简化租赁住房提取业务流程。实施购买保障性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15%和提取支持政策,继续做好试点利用公积金发放项目贷款准备工作,不断增强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体系中的作用。职责2: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信贷计划;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信贷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订、发布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编制全市(不含省直,下同)2024年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计划及2023年缴存、提取、贷款情况表,并经公积金管委会四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拟订并发布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做好报告解读。职责3:编制住房公积金预决算;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和保值、增值。编制全市2024年增值收益及增值收益分配计划表、2023年增值收益及增值收益分配情况表,并经公积金管委会四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加强全市资金统一运行管理,统筹资金规模分配和调剂,动态做好资金测算、分析预警、缺口调剂、动态平衡等工作。创新资产证券化与公转商贴息运作,推进公积金资产运行降本增效。创新交易所储架发行模式,全年储架发行30亿元,分两期各15亿元,支持租赁和首套购房。研究实施贷款率90%的资金运行锚,分批置换转回公转商贴息贷款64亿元。2024年实现增值收益21.55亿元,同比增长11.36%。职责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提取核准,审核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等申请。2024年,全市公积金缴存额843.05亿元,提取额651.47亿元,按规定审核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5%以下的12家、职工324人,按规定审核缓缴企业2家、职工64人。2024年3月,向公积金管委会四届三次会议报告杭州市2023年度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情况。职责5: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和管理工作。2024年,全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99万笔,金额258.76亿元。回收贷款本金131.61亿元。年末个人住房贷款率87.51%。加大贷款逾期催处力度,进一步完善银行、中心和法院三级催处体系,加大银行考核和法院协同,压降逾期率保持低水平。加强省市财政部门的沟通,推进贷款呆账核销,保持风险准备金的合理计提标准。职责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账户设立、资金结算、会计核算、统计分析工作。2024年,全市新开户单位18440家,新开户职工64.10万人,全年实缴职工342.19万人;6月30日完成个人公积金账户年度结息。全年做好资金结算、会计核算等工作,编制年度统计分析报告,做好会计统计报表编报。职责7:负责一次性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的归集、提取、使用、核算等管理工作。做好两项资金的归集、提取、使用、核算等工作,2024年,全市住房补贴(含住房公积金补贴和一次性住房补贴)缴存额43.28亿元,提取额32.69亿元。职责8:监督检查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优化监管稽查模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稽查系统,建立案件分派和协办机制,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在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大讲堂”推广介绍杭州公积金行政执法经验。深化和解止纷,将公积金纠纷调解切入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案前调解机制;组建专业化调解队伍,委托律师团队开展公积金纠纷调解工作,全年受理执法案件4277件,同比增长53.30%,调解结案1175件,调解成功率38.25%,有效化解欠缴纠纷。开展骗提套取治理,加强线上业务套取甄别和复核监管,严控小面积、低总价、高频交易二手房购房提取,打击非法中介;联合综合执法、交通、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网约车、共享单车、楼宇电梯轿厢小广告整治行动,维护公积金管理秩序。职责9: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完善政务网“浙里办”公积金个人汇补缴、送缴、单位业务查询等事项功能,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好办易办。创新公积金政务增值服务,联合8家银行推出面向企业的公积金信用贷产品,推出“长三角”偿还异地贷款提取按月转账服务。加快推进信创系统建设,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和招标。强化数据安全管理,成立数据质量提升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常态化数据质量自查,明确具体整改措施,有效持续推进数据治理工作。以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为例,问题数据整改率较年初增加72%。强化数据共享协同,充分运用市监、民政、公安等部门数据批量核查、数据核验,提高采集数据准确性,推进存量数据核验。健全中心密码应用体系建设,构建“密码安全一体化”防护体系,实现SSLVPN、协同签名、动态密码、签名验签等密码综合应用并获杭州市商用密码应用优秀案例二等奖。职责10:负责浙江省内铁路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等管理工作。2024年,铁路分中心新开户职工1808人,公积金归集13.32亿元,提取12.65亿元,贷款发放0.45亿元。职责11:负责对各区县(市)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统一全市业务政策、制度,统一审批标准和服务流程,统一资金运行、核算,全市公积金缴存业务“通存”、提取业务“通兑”、贷款业务“通贷”和系统平台、数据大集中,建立统一的公积金资金运行机制。职责12:完成杭州市委市政府、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强化政府“公共服务七优享”目标考核,建立全市系统化的工作机制,开展“全市公积金建制扩面百日攻坚行动”,深化归集银行业务委托,拓展“金银合作”,研究归集新模式,扩大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加强多渠道、多平台宣传和督导,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2.党的建设⑴夯实基层组织提升机关党建水平。进一步强化机关党建工作领导,深入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持续提升机关党建规范化水平。⑵多措并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干部职级晋升、教育培训、轮岗交流、年轻干部“成长营”培养锻炼、典型选树推优和文明处室评选等载体,不断提升中心干部队伍素质。⑶抓舆论引导推进宣传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做好重大政策发布舆情监测和宣传引导,加强网络安全和保密安全教育管理,开展干部思想状况和意识形态形势分析研判,巩固意识形态主阵地,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⑷认真贯彻统战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五部委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的政策,自该政策实施以来,累计为1029名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办理缴存登记,办理公积金提取355人2059笔,金额4411万元。⑸认真贯彻全市人才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公积金工作实际,积极在配合各级人才政策贯彻和落实“最多跑一次”优化人才服务上下功夫。(三)资源投入情况1.机构编制资源投入情况:2024年年底,核定市中心在编人员54人,实有54人;核定计划内编外用工人员73人,实有73人。2.财政和其他资源投入情况:2024年财政下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40.51万元,用于支付中心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四)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社会效益(1)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2024年,全市新开户单位18440家,新开户职工64.10万人。截至年末,全市公积金实缴单位18.75万家,同比增加1.16万家;实缴职工342.19万人,同比增加7.50万人。(2)提取使用支持租购并举作用明显。2024年,174.4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51.47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5.70%和9.46%;住房消费类提取人数和金额占总提取人数和金额的比率分别为91.81%和88.89%;租赁提取人数84.26万人,金额129.36亿元。(3)贷款使用加大对刚需家庭支持。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31.0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省直)为16.88%。通过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64亿元,户均购房成本降低1.91万元。低息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积金运行机制为缴存职工大大降低了购房成本,减少住房消费压力,中低收入职工的贷款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首贷、中小户型住房的购房刚需得以进一步保障,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经济效益2024年公积金业务收入52.14亿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4.05亿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48.09亿元;业务支出30.59亿元;实现增值收益21.55亿元。当年增值收益分配提取风险准备金7.34亿元,提取管理费用0.34亿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3.87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历年累计提取风险准备金83.30亿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租房)建设补充资金95.97亿元,累计上缴当地财政81.98亿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完善政策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依法行政、改进对外服务等方面,还有短板不足。如死亡提取政策,手续较为繁琐;推进灵活人员建缴工作成效还未显现,建缴人数完成离目标较大;房地产市场风险防范压力不断加大,逾期率离预期目标还有差距。
四、下一步打算1.突出缴存规范管理,确保制度平稳运行。结合经济形势,通过完善执法监督、信用柔性监管等,促进单位合规缴存,实现“应缴尽缴”;同时研究政策举措,降低企业历史欠缴补缴负担。深化欠缴纠纷多发综合治理,结合归集模式改革,增强纠纷调处队伍力量,进一步提升调处质效和执法能力,妥善应对案件快速增长压力。扩大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完善使用政策,强化宣传引导,实现“愿缴尽缴”,推动更多新市民青年人纳入制度覆盖范围。2.突出制度作用发挥,保持制度优势和生命力。优化使用政策,适应金融信贷和房地产市场形势,坚持公积金政策导向,适当放宽提取、运用贴息等措施,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住有宜居”。加大租赁支持,扩大保租房合作范围,探索支持市场租赁房,优化按实提取政策和合作模式。支持保障房建设和城市有机更新,为购买保障房和旧房改造职工提供贷款支持;继续跟踪保障房项目进展,根据部署稳妥启动项目贷款工作。3.突出风险防范控制,守好资金安全底线。健全资金流动性管理,根据市场住房需求变化,统筹资金流动性阶段性过剩与不足,持续完善证券化和公转商为补充的融资运作平衡机制,在满足资金使用需求的同时,持续降低资金成本。加强贷款安全管理,完善贷款抵押物价值评估机制,加强逾期贷款催收,完善处置措施,发挥贷款征信作用,推进贷款呆账核销,统筹资金安全和“保交房”。推进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内控内审,进一步完善数智内审系统,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新机制。4.突出业务模式改革,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加快归集模式改革,深化贷款集中运行平台建设,促进业务一体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加快数字化发展,建成新一代智慧公积金信创系统,打造数字公积金杭州样本。深化存量数据治理,进一步完善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体系。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将贷款全周期管家式服务拓展至缴存单位和个人,推广应用场景化、一件事服务,更好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完善客服模式,提高智能化和响应能力;拓展政务增值化服务,实现委贷银行全覆盖。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2024年02月27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变更。2024年05月20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领。2025年03月21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变更开办资金登记。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受奖惩情况(2024年发文):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2023年度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优秀、首届浙江省住房公积金“岗位大练兵、行业大比武”竞赛二等奖;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杭分中心获浙江省文明单位;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获“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年度表现突出集体。有关评估情况:无。诉讼投诉情况:2024年收到行政诉讼案件5件,经诉前调解原告撤回诉讼0件,一审判决驳回起诉3件,原告提请二审2件,一审未开庭2件,二审维持原判2件,二审已开庭未判决1件。2024年,中心共受理“12345”转办事项6724件,接收省政务网转办事项7529件信访工作年度考核;共妥善处理信访积案7件,信访积案化解率100%。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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