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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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编办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就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编委《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作出部署要求。 《通知》明确,各区县(市)党委编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要以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编委会议、编办室务会议等形式专题学习《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 《通知》要求,各区县(市)党委编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把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来抓。市县两级党委编办要会同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巡察、财政、人力社保、审计、党校等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防教育工作,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通知》强调,要深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协同联动。各级党委编委和编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机构编制执规力度,坚决制止和纠正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