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制定出台《杭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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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有序用好编制资源,规范用编管理,杭州市出台《杭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一是实行编制使用总量控制。每年在市委编委审定的用编总量内,确定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年度用编计划,并明确超编满编单位因年龄、结构、政策性安置等特殊情况可申请使用周转编制提前补员,实现统筹使用、动态管理。二是规范用编进人程序要求。明确编制使用实行市直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统一申报,线上办理,审核后下达用编计划,并实现用编进人“一件事”办理。三是建立部门多跨协同机制。市直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对用编进人负主体责任,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强化用编进人过程管控,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做到用编管理工作整体智治、多跨协同、闭环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