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拱墅区“四个一”全面提升“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效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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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通过组织建设、制度引领、全员培训、规范办案,执法队伍“软件”“硬件”一体升级、执法队员“思想”“业务”一同提升,有力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提质增效。 一、做强一个战斗堡垒。拱墅区以“上统下分、强街优社”为抓手,全面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党支部”,落实专业执法队员党组织关系下沉属地街道,统一进行党员日常教育与管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省级“乡镇(街道)岗位管理”试点,设立“监管执法岗”,将区级执法队伍74.42%执法编制、70.07%执法人员下沉并纳入街道岗位统一管理、由街道统一考核。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备指导员,承担队伍廉政、意识形态、队伍建设等工作,凝聚“一支队伍管执法”组织力与战斗力。 二、淬炼一支队伍能力。拱墅区综合执法、组织部、编办、司法等部门2次联合组织开展由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含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文化市场、规划资源、卫生健康)参加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业务培训活动。2轮合计5批次的培训,邀请省市领导专家团队,从法律问题分析、队伍规范化建设、执法队员舆情应对能力提升、纪委近期查处案件警示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辅导,同时优选一线执法队员进行典型案例交流分析,实现执法队员700余人次参训,有效提升执法人员全领域业务能力、推进“专科医生”到“全科医生”蝶变。 三、创建一批规范制度。探索建立《拱墅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伍正规化管理体系制度汇编》,包含党风廉政体系7项制度,队伍管理体系5项制度,执法规范体系16项制度,后勤装备体系6项制度,提升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力度。全市首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工作法律指引(试行)》,涵盖15种常见案件类型、1张办案流程图、1份办案系统操作说明、60个执法文书参考模板及制作指南、10项注意事项和2个综合执法事项目录,为一线执法人员日常执法工作提供执法路径“导航”。 四、打造一批执法核心。建立区综合行政执法法制保障中心并常态化运行,配置专职法制审核人员4人,兼职法制审核人员18人,对案件办理全过程审核。建成全市首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化执法办案区,设立登记区、询问室、案卷区、物证区等四个区块,配备全景摄像机、人证比对设备、特写摄像机、拾音器等设备,实现办案全过程录音录像,确保阳光文明执法、公平公正办案。全区铺开片区化特色治理,在街道层面形成片区治理工作站,融合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安、法院、信访、交警、消防等部门力量,实现违法问题从“事后整改”到“事前预防”转变。 (拱墅区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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