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拱墅区全面打造清晰管用的清单体系 | ||
| ||
拱墅区结合“乡镇(街道)岗位管理”试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理顺区街职责关系,规范职责配置、调整和分工协调流程,全面打造清晰管用的清单体系,落实基层减负、推进基层职责精细化管理。 一、“准”字为先,持续抓实区街权责事项动态完善。长期坚持“行政权力动态监管实施办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落实30家区级部门、18家街道权责事项在政务服务网的动态调整。特别是在法律法规规章等设定依据新设、废止、更改以及部门职能变化时,对政务服务网权责事项清单中行政许可、检查、处罚、强制及其他共计7000余项事项开展自查,落实事项认领与动态调整,使权责事项更精准。同时,按照基层减负的原则,严控部门权责事项下放或下沉街道,从而建立区、街两级权责清晰、有效的事项体系,实现依单履职。 二、“晰”字为先,坚持完善街道属地清单“五个一”。在已有的“规范街道‘属地管理’实施意见”、“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等一套材料的基础上,经过2次动态调整,梳理公布拱墅特色“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事项96项。并坚持高标准、全闭环的要求,从其中高频率、高权重、高需求事项入手,形成集“一清单、一机制、一流程、一纪要、一案例”“五个一”于一体的《杭州市拱墅区街道“属地管理”高频事项“五个一”汇编 》,覆盖人社、公安、商务、住建、生态等16个部门牵头的共计35个事项,构建县乡协同关系模型,从而不断厘清部门、街道之间的工作边界。 三、“快”字为先,全力夯实部门监管事项认领更新。不断以权力清单为基础织密监管事项体系。根据《市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编办条线牵头的浙江省监管事项库监管事项认领等工作,明确专人、组织专项工作力量,牵头30个部门按照“季考”要求,第一时间在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中认领监管事项、提交无权限的不认领申请,长期保持区级监管事项认领率100%,全力推进部门间职责体系优化,用系列清单保障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有效运行。 (拱墅区委编办供稿)
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