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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委编办健全完善办内议事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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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需要,规范议事程序,推动办内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萧山区委编办近日印发《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室务会议、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议题提交流程》,健全完善办内议事规则,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 一是明确议事决策原则。明确室务会议是区委编办领导机构和决策形式,凡属重大事项,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经室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主任办公会议承担组织推进室务会议决策事项落实、研究讨论专项工作的职能。 二是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明确室务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的议题提交要按照议题提出、领导审核、议题汇总的程序进行。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要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专业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规决策。 三是明确决策事项执行。室务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由分管领导牵头,业务科室(单位)负责人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及时向主任报告落实情况,综合科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萧山区委编办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