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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编办把好“四关”进一步规范县属国企员额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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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完善的《桐庐县县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县属国企用工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监管行为,提高企业经营效益,桐庐县编办把好“四关”,严格规范县属国企员额管理。 一是把好控制关,动态调整。根据企业发展定位、经营范围、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等职责,合理配置县属国企用工员额控制数,实行总量控制、计划管理、使用审批。同时,根据企业实际发展需要和任务变化情况及时做好动态调整,积极保障企业发展需要。 二是把好制度关,规范管理。按照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科学合理设置企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配置。将县属国企员额统一纳入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统一管理,若需增减人员要报主管部门、县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审批。明确公务员或事业人员去国企任职的,一律不再保留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身份。公务员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一律不得到国有企业兼职,其他事业人员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一律不得兼薪。 三是把好进人关,公开招考。抓住国企员额纳入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统一管理契机,清理一批招入程序不规范、不符合国企用工条件的人员。对因工作需要,在核定的用工员额控制数范围内确需增员的,严格落实增员审批流程,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招考。 四是把好纪律关,联合监管。由组织部、纪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共同对国企用工管理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县属国企或主管部门的年底考核。对弄虚作假、擅自超员或未按规定公开招考录用人员等情况,一经查实,责令限期整改。(桐庐县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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