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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面结合 体现特色 余杭区科学规范调整镇街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15-08-21浏览次数:


杭州市余杭区结合前期开展的区市场监管、卫生计生等机构改革及镇、街道实际工作需要,为适应形势任务的变化,对全区镇街内设机构和事业机构进行调整,使其实现优化、精简、效能的目标,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

一、调研摸底,征求意见。采取点面结合方式开展调研摸底,点上选取不同类别的镇街进行走访,听取基层目前机构设置及职能发挥情况,及如何优化设置内设机构和事业机构的设想。面上向全区镇街下发《镇(街道)拟设置机构及其主要职责一览表》,要求各镇街结合区域和工作实际,参照区编办下发的《镇、街道调整内设机构和事业机构参考表》、《镇、街道内设机构和事业机构主要职责参考表》,认真填报内设机构和事业机构调整意向。

二、紧扣要求,突出特色。在机构调整中,镇街紧扣保留现有机构个数,考虑同类镇街之间平衡,机构称谓大体相同,职能交叉的内设机构与事业机构不重复设置,减少挂牌机构等要求;同时镇街可根据经济发展、区域特色和重点工作推进等需要,设立个别具有镇街特色的机构。区编办对各镇街报送的机构调整意向表进行严格审核,并拟订镇街内设机构和事业机构调整方案。

三、研究审定,分类调整。镇街内设机构和事业机构调整方案提交区编委研究审定,认真分析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镇街职责变化,对其内设机构进行分类调整、合理设置。合并职能相近的机构,撤销职能弱化的机构,单设职责增加的机构;同时,根据区市场监管、卫生计生等机构改革,整合教育卫生与人口计生机构,设教育卫生计生科;统一市场监管相关职责,设立“经济发展和市场监管科”等,机构调整以区编委名义发文明确。(余杭区编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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