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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三三三”原则 全面部署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5-11-03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相关要求,全面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增强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近日,上城区编办按照“三三三”原则,对该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明确三项主体工作。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并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编办、法制办、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以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二是研究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基本明确综合执法机构设置方案,进一步研究执法队伍编制核定与人员配备工作;三是梳理划转事项并研究职责边界与工作机制,按照建立健全部门间无缝衔接的监管机制的要求,以清单形式逐项界定监管边界,厘清源头监管、后续监管、末端执法的界限,明确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责任。

二、抓住三大重点问题。一是如何有效明确综合执法事项,划定职责,解决基层执法中“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应该管的不想管”的问题;二是如何有效明确职责边界,避免产生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推诿扯皮现象;三是如何有效设置机构,建立制度,确保改革稳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长效发展。

三、把握三条重要底线。一是行政执法工作的整体稳定性;二是执法队伍在划转过程中的平稳过渡;三是改革后执法效果要好于既有执法效果。(上城区编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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