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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编委办“3+1模式”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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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临安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杭州市编办关于深化机构编制核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临安机构编制工作实际,构建“三个加强、一个结合”的“3+1”工作模式,摸清全市机构编制底数,完善核查工作机制,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牵头协调,加强工作合力。办领导就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多次向市编委领导进行汇报,并以编委名义下发《关于开展深化机构编制核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由编办牵头、纪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共同组成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小组,并主动与各部门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对接,传达上级对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要求,争取部门支持,工作合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是完善机制,加强工作规范。在充分学习领会上级工作要求的基础上,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下发《关于做好机构编制核查“自查阶段”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自查工作的内容、方法步骤、报送材料和相关要求等,同时,进一步细化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流程,召开机构编制核查部门联席会议,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合力做好材料联审和实地核查工作。 三是严格程序,加强审核把关。目前,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已全部上报自查材料,在初审过程中,严格执行“三不通过”,即上报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通过;存在超编、超职数配备、吃空饷等问题而未提交自查报告的,不予通过;未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的,不予通过,并要求部门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进行自查和重新上报,确保自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是统筹兼顾,突出有机结合。与组织部、审计局加强沟通对接,把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机结合,将2014年度审计目标单位全部纳入机构编制实地核查范围,提升核查工作的权威性;与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有机结合,重点对建设、教育等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摸底、清理和规范,提升工作有效性。 (临安市编委办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