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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编委办积极扶持民营医院发展深入推进医疗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3-11-18浏览次数:


为鼓励和扶持民营医院发展,缓解民营医院卫生技术人才引进难、招聘难、留住难问题,建立民营医院人才保障机制,桐庐县编委办从实际出发,四措并举扶持民营医院发展,不断深化医疗体制改革。

一核定事业人员编制。为拓宽民营医院用人渠道,吸引外来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提升民营医院的医疗技术与服务水平,该县编委办对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超过80张以上部分的实际开放床位,按每张床位0.15人的标准核定近三年事业编制数(总量上限为30名),各医院根据发展情况逐年配编到位。同时,根据医院实际开放床位变化情况,适当调整编制数。核定后的事业编制纳入该县卫生人才工作服务站统一管理。

二是规范人员聘引程序。民营医院可根据机构编制两项预报制相关要求在空编范围内提出下一年度用人计划。用人计划由卫生部门结合公立医院用人计划一并报该县编委办审批后执行。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纳入该县卫生部门所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级职称以上的卫技人才引进,参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是明确人员管理关系。明确定向招聘和引进的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挂靠在该县卫生人才工作服务站,并按公立医院同类事业人员的相关规定,代为办理职称晋升、档案工资调整、各项社保费用缴纳等人事代理项目,经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照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合同标准和要求,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工资、奖金等所有福利待遇发放。

四是合理控制人员流动。要求定向招聘和引进的事业编制卫技人员除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外,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5年内流动的不再保留事业编制身份。服务满5年后,符合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允许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规定和程序,与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合理流动。

(桐庐县编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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