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信息 | >> 区、县(市)编办动态 |
余杭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实现“只减不增”目标 | ||
| ||
余杭区编委办在7月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余杭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的通知》,在全区除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学校、卫生系统医疗机构以外的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通过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目前已全面完成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并实现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目标。 一是清理事项全面梳理。各部门严格按照清理规范要求,对涉及调整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现状,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机构编制方面的清理规范意见等进行梳理,并上报区编委办。区编委办根据部门上报材料,并开展走访调研,全面掌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按照清理规范要求,共有10个主管部门提出机构撤并、职责理顺、编制余缺调剂与核减等事项。 二是资源配置调整优化。余杭区在严控机构编制总量的同时,优化资源配置。对主管部门撤并、职责弱化、规模过小等事业单位进行撤销或调整;并将机构编制资源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倾斜,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在此次清理规范工作中,通过撤并、整合和适当增加编制,加强了环境保护、人力社保及审判、检务保障等工作。 三是机构编制“只减不增”。按照中央“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此次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现了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目标。对工作职责减少或弱化、工作任务减轻的事业单位编制进行核减,共核减人员376名;对工作职责增加或强化、工作任务繁重的事业单位,首次通过系统内人员编制调剂解决,划转事业编制30名;撤销、调整事业单位各1家,进一步增强了事业单位服务功能。 (余杭区编委办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