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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程序 主动服务 有序推进 上城区编委办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后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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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程序 主动服务有序推进 上城区编委办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后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工作 为了妥善解决政府机构改革中部分单位机构分设、撤并、名称更改、隶属关系变化、经费形式调整、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等问题,近期上城区编委办对全区政府及部门下属289家事业单位进行梳理,采取措施及时督促事业单位办理法人变更登记。 一是摸清底数,核实现有登记情况。根据区政府部门新“三定”规定,梳理事业单位现有登记档案,确定需要进行法人变更的单位及变更事项,按照举办单位变更、名称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住所变更等事项,分类指导,提前告知,在变更时一一落实。 二是提前准备,完善登记管理的各个环节。在现有登记制度和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提高事业法人登记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完善网上登记系统,对举办单位信息及时维护,梳理工作流程,及时补充缺失环节。推进事业法人登记的法制化建设,在严把受理、审核、核准关口的同时不断探索简化程序的办法,为事业单位提供方便。 三是主动服务,保证每家单位都及时变更。不断细化具体服务措施,对材料提供不规范和网上操作有困难的事业单位,主动联系,电话指导或让事业单位到现场操作,提高登记的质量。工作中注重效率,按照“资料齐全马上办,资料不全指导办,紧急事项加班办”的要求为每家事业单位及时办理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四是规范管理,明确变更政策,确保材料齐全。对涉及撤销合并的事业单位,被撤销、合并的单位要进行注销登记。注销登记要在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前提下,除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外,同时要求提交有主管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验资证明及单位印章等材料,保证登记档案的合法和规范。 截止目前,筛选出的55家事业单位已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进一步理顺了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的职责关系,强化了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保证了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 (上城区编委办 供稿) | ||